近日,北京电控组织开展“国有企业视角下的新公司法”专题培训,北京电控副总经理陈勇利主持,北京电控总部和所属单位总法律顾问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共300余人参加。
本次培训邀请到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公司法修改专班成员刘斌授课。他针对国有企业特点,紧紧围绕本轮公司法修订的背景与动因、公司治理改革及其影响、国家出资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、集团治理与关联交易、董监高的履职与问责及公司资本制度变革与影响等多个方面,结合具体案例对修法内容进行了鞭辟入里的讲解。
陈勇利强调,公司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基础性法律,学习《公司法》对深化国企改革、提高公司治理水平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具有重要意义,要树立依法治企思想,及时掌握最新法律变化动向,预判当前经济发展形势,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。各单位总法律顾问要用法律武装头脑,加强思想引领、把牢正确方向,不断梳理问题,推动整改,着重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新路径的拓展。同时,各单位也要加强法务、合规、风险、内控“四项协同”,实现“强内控、防风险、促合规”的管控目标,不断增强风险防控能力,为实现“十四五”发展规划保驾护航。